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一、受理范圍:
1、長住異地的工作人員(其中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須參保一年以上);
2、異地定居的離、退休人員。
二、所需材料:
1、《醫療保險長住異地申請表和須知》;
2、申請人本人社會保障卡(未辦社會保障卡和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人員,需提供珠海市四大銀行的存折(中-行、農-行、工-行、華潤銀行)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派駐異地的須由本人單位出具證明并蓋章確認;
4、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在異地工作或居住滿一年以上的人員,提供以下資料之一:
①暫住證;
②工商營業執照;
③居(村)委會證明;
④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5、享受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離退休待遇、在異地居住滿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①回籍貫所在地居。禾峁⿷艨诒緩陀〖;
②在居住地購有屬其本人所有的房產: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③投靠在外地的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親屬單位開證明。
三、辦理程序:
參保人填寫《醫療保險長住異地申請表和須知》(一式兩份)(分在職、退休)后交社保工作人員受理,符合要求的,即時予以核準,核準后該表由社保工作人員存留一份,另一份交申請人保留。
四、注意事項:
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時提供的診斷證明書、住院小結及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必須由醫院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