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及政府補貼標準為↓↓
本次調整加大了長繳多得的激勵力度,繳費年限超過15年,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20元。
喪葬補助金標準調整為6000元。
辦理對象和時間
對象:本市戶籍,沒有參加職工社保的人。
時間:需繳納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人員,請于1月24日前至就近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標準選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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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標準(于5月1日起實施)
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為10元。
喪葬補助金標準為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