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3
綜合評價——
評價從單一向綜合轉變
為解決統一高考選拔評價標準、方式相對單一,學生和學校選擇空間較小,一考定終身等問題,推進素質教育,浙江試點方案十分重視高考招生改革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高校教學改革相銜接。統一高考招生實行高考與高中學考、必考與選考相結合,高職提前招生實行高中學考或職業技能與綜合素質相結合,單獨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三位一體招生實行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
劉希平說,四類考試招生模式均強調評價選拔的綜合性,由此推進人才評價從單一向綜合轉變。改革試點對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這樣做,既有助于實現學生的選擇權,促進高中學考與高考的有機結合,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又可以解決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試的可比性、公平性。
關鍵詞4
確保公平——
全面監管,陽光招生
浙江試點方案提出,一是以制度保障公平。進一步完善工作管理目標責任制、剛性計劃管理制度,考試全部實行全面監控、全程錄像。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嚴格實施考生與考場、考官隨機匹配、利益相關人員回避和全程監控錄像等制度。
二是以公開促進公平。深入實施陽光工程,政策制訂傾聽民意,政策形成廣而告之,政策實施規范透明,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程序、投檔分數線等全面向社會公開。政策加分考生、特殊類型考生名單多級審核、多級公示,確保考試招生全程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以監督維護公平。始終將考試招生處于監督和制約之下。紀檢部門進駐命題、考試、錄取和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現場,全程監督;設立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形成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監督和自律、監督和制約相結合的完備的體系,確保社會對考試招生的有效監督。
劉希平最后說,概括起來,此次浙江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有四個特點:一是多元選拔體系進一步完善;二是學生和學校選擇權有效擴大;三是考試的社會成本有效減少;四是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對接更為緊密。
湖南工業大學浙江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16 15:0:24洛陽理工學院浙江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16 05:0:17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浙江
時間:2025-05-15 07:0:39西安外國語大學浙江錄取分
時間:2025-05-14 2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