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補貼是為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威海租房補貼申請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2、畢業2年內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
3、在本市戶籍住房困難或非本市戶籍在西安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請手續
1、大學生就業企業向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局受理申請并初審;
2、人社行政部門審核;
3、財政部門抽查后,將租賃住房補貼資金撥付到勞動就業管理局設立的“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戶”;
4、勞動就業管理局撥付到大學生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0〕17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快做好對新就業無房職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魯建住字〔2021〕3號)精神,現就落實關于做好對新就業無房職工發放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以下簡稱階段性租賃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資格條件及范圍
1.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威海市區范圍內首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新就業職工;
2.在威海市區范圍內以家庭為單位無自有住房,申請之日前3年內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無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困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自畢業起不滿5年。
已享受本市人才購房補貼、人才租房補貼、安家補貼等財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補貼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員不列入階段性租賃補貼范圍。
二、補貼標準
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租賃補貼標準為:
1.階段性租賃補貼每月每方米補助10元。
2.階段性租賃補貼按學歷層級區分上調發放:本科每月5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100元、博士每月150元。
3.補貼面積。1人的保障家庭按30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方米發放。
4.階段性租賃補貼家庭月補貼金額=租賃住房補貼發放標準×申請家庭應保障面積+申請家庭學歷層級補貼。
5.新就業無房職工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發放階段性租賃補貼。
6.同一家庭有多個新就業無房職工的,不重復享受補貼,學歷層級補貼標準按家庭成員最高學歷計算。
三、申請與審核
(一)申請
1.申報程序。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時,由申請人用人單位統一組織辦理申請手續,向注冊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進行申報。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允許個人單獨申報。
2.應提交材料:
(1)威海市區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及復印件;
(4)房屋租賃備案證;
(5)用人單位需提供威海市區住房租賃補貼單位申報表和包含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
條件具備后,應通過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統和大數據臺實現聯審聯查。
(二)審核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對首次就業登記、社會保險、勞動合同、學歷、是否享受人才保障相關政策等內容進行初審,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提交所屬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務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列為新就業無房職工保障對象。
四、補貼發放
1.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按月或按季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2.新就業無房職工累計保障期限不超過36個月,對超過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對象條件的,可按規定變更保障類別,繼續申請保障。
3.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區市財政部門統籌各級財政相關資金予以保障。
五、復核與退出
1.動態復核。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領取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家庭人口、婚姻、住房、學歷等情況進行定期和動態復核,每年至少一次,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停止發放租賃補貼。用人單位對因工作變動等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人員,主動報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及時辦理退出保障。
2.失信懲戒。申請人以虛假信息和材料騙領補貼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取消其登記資格、停發并追回已領取的補貼。對拒不退還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5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文登區、榮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