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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理工學院教材建設管理規定
教務[2018]36號
教材建設是高等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鞏固教學改革成果、提高教學質量、造就高素質人才的重要環節。為適應我校應用技術大學課程建設和專業建設要求,及時反映教學改革成果和辦學特色,促進我校教材建設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并結合校院兩級管理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教材建設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標志,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基礎性工作。教材建設工作包含教材規劃、教材選用及教材研究與評介等。
2.本著“編”、“選”并重的原則,為保證高質量教材進入課堂,對暫時不具備編寫高水平教材的課程,堅持優先選用國家級、省部級以上的優秀教材,保證教學質量。
3.本規定所指規劃教材是指適用于本科使用的各種形式(文字、電子)等教材,并列入規劃和計劃的由本校教師擔任主編的立項教材。本規定所指優秀教材是指近期獲國家、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教材,同行公認優秀教材和教育部推薦使用的教材。
二、教材建設組織機構
1.學校教材建設歸口教務處,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重大事項審議。其任務是,制定全校教材建設規劃和管理規定;指導和協調各教學單位教材建設小組工作;指導教材的選用、負責學校規劃教材的立項工作和評審工作;組織學校教材評估和優秀教材評獎工作。
2.教材建設實行學校、學院(部、中心)兩級管理,教材建設工作必須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學校統籌公共課教材建設,體現應用性和教學特色,各二級教學單位要做好專業課教材建設,重點為校企共建教材和特色教材,要定期組織制定長遠規劃和短期計劃,要緊密結合我校教學改革的實際,以提高教材質量,保證重點,擇優選用。
3.各教學單位應設立教材建設小組。其任務是,制定本單位教材編寫規劃、教材選用計劃,負責本單位的教材評估、優秀教材推薦、規劃教材立項和評審工作。
三、規劃與編寫
1.各教學單位組織教材選題立項工作。由編者提出申請并填寫規劃教材申請書,由所在教學單位(系或教研室)負責審查推薦,通過資格審查的選題,并聘請校外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選題,報學校教務處備案。
2.為確保教材編寫質量,規劃教材的主編由學術造詣深的專家、教授承擔,應按計劃認真完成教材的編寫工作;有關教學單位應創造條件支持編寫者完成教材的編寫工作,學校承認規劃教材編寫者的業績并計入教學工作量。
3.規劃教材必須是教學計劃內課程所需教材,教材內容符合人才培養基本要求。新編教材必須通過講義的試用,優秀講義優先立項。
4.規劃教材選題的重點是專業核心課和有一定特色的普通教育公共選修課的教材;體現新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成果的教材;體現學校學科優勢和特色的教材;解決教學急需,填補學科空白的新教材。
5.規劃教材初稿完成后,由所在教學單位聘請校外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初審,檢查是否達到規劃教材立項申請書中所提出的各項目標,評審合格后,組織正式出版。
6.規劃教材由各教學單位統一聯系出版事宜。在充分尊重編(著)者意見的基礎上,各教學單位通過與有影響的出版社商定,教材經出版單位審核同意出版后,由編(著)者、出版社簽訂教材出版合同,各方須嚴格遵守合同中有關條款,以確保教材按時、按質量出版與發行。
7.根據課程學時數要求,規劃教材字數一般為每學時3000~5000字。
四、教材選用原則
1.選用教材應符合我校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必須具有思想性、科學性、先進性、啟發性和教學上的適用性。嚴禁選用質量低劣、內容陳舊、以營利為目的的教材。
2.凡是有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簡稱“馬工程”重點教材)的相關專業課程所在開課單位,均應執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專業核心課程教材目錄制度,必須統一使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按上級有關規定選用。
3.無“馬工程”重點教材的課程,要優先選用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教材,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的優秀教材,該領域內公認的高水平教材,近三年出版(含修訂或再版)的新教材,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3.選用國外(境外)原版教材,必須確保導向正確、思想政治觀點正確,教材中沒有宣揚或滲透西方政治立場和思想價值觀的內容;符合學科專業培養目標定位,符合課程教學大綱基本要求;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啟發性和教學適用性;教材具有較好口碑、社會公認優秀、版本最新。選用時需經所在教學單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教材進行審讀、論證、黨政聯席會議同意,統一由國際學院報訂,同時報教務處備案。
4.每門課程只能選用一種(套)教材,不能征訂教輔類材料。教學大綱要求相同的同門課程,應采用同一種教材。選用教材計劃一經審定,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因科任教師變動而更換教材版本。
5.選用自編教材,必須是正式出版發行的。公共基礎課原則上不使用自編教材,若確有需要,應由教務處會同開課單位組織校外專家評審后方可使用。對自行與出版社聯系出版的教材,擬在本校使用的,需經本單位討論推薦?教學單位組織至少三名校外專家評審?報教務處備案。
五、教材征訂
1.教材征訂時間:秋季(6月份)、春季(12月份),每學期由教務處根據教學任務安排發布下一學期教材征訂通知,各教學單位應按時報訂,不得跨學期或跨學年征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向學生出售、攤派教材。
2.為保證教學質量,各教學單位應及時組織系(教研室)和相關主講教師根據教材選用原則確定教材版本,教材版本一經選定,不得更換。若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換,由所在單位教學單位指導委員會同意并報教務處審核通過方可。
3.各教學單位教學秘書應匯總本單位教材預定計劃,經教學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核、簽字,按規定時間(含電子版)上交教務處備案。數量應力求準確,要求以學生班級為單位報訂,新生班級第一學期按照招生錄取人數報訂。
4.教師用書與學生用書一致,不包含其他參考用書,需參考用書的教師自行解決。任何單位或個人造成漏訂、誤訂教材而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均按照教學事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教材發放
1.學生教材由教材供應商在每學期開學前,在學校指定地點發放,學生應以班級為單位集中領取。教師用書由教材供應商在每學期開學前送達各教學單位。
2.教材發放后,除因質量問題,一般不予退換。因學籍異動等原因要求退換的,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向教材供應商集中辦理退換手續,退換時確保應教材完好如新。
3.教材集中發放后,若需要補訂或單獨購買(零售)的,應以班級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統一辦理。
七、教材款結算
1.學校統一組織在省采購平臺公開招標確定教材供應商和教材折扣率,教材款按照實際領用的數量和折扣率(實洋)結算。
2.從2018年9月開始,學校不再收取教材代辦費,不再統一辦理教材款結算業務。學生教材款由中標供應商以班級為單位直接向學生收取;教師教材款由中標供應商向各教學單位收取。
3.各教學單位應有專人負責教材管理工作;各班級需委派2-3名班委專門負責教材征訂和教材款結算工作;新生班級第一學期應委派高年級帶班學生進行指導。
4.學生和各教學單位應按時支付教材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教材款。
八、教材建設經費
1.為了推動和加速教材建設,促進教材更新與發展,豐富我校的教學改革成果,提高教學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學科、專業編寫高質量、有特色的教材,各二級教學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應設立教材建設專項經費。
2.教材建設經費主要用于規劃教材的編寫;部分規劃教材的出版補貼;國家規劃教材的經費配套及優秀教材(講義)的獎勵經費。
3.教材建設經費專款專用,由各教學單位負責提出方案,由本單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確定,報學校教務處備案。
九、附則
1.本規定適用于我校本科教材的建設與管理,其他類別學生的教材參照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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