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江蘇省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沙洲職業工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288,學校在江蘇省的代碼以江蘇省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沙洲職業工學院創建于1984年,坐落于蘇州張家港市。環境生態秀美,教學設施先進,師資力量雄厚,食宿條件優越。設有建筑、紡織、機電、電子信息、經濟管理、基礎科學、思政教研7個系部40多個專業。篤行“勤奮、求實、開拓、進取”校訓。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省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沙洲職業工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沙洲職業工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學生處招生辦。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江蘇省各地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江蘇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江蘇省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將根據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高注冊考生的錄取采用“先分數、后等級”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普高注冊考生的錄取原則:考生在規定時間點,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申請注冊我校。共分兩輪進行,每輪均遵照“考生申請、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三個過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優先滿足考生申請意愿,分數優先,同分情況下輔助分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按等級高者優先”的辦法,對申請考生進行擇優審核。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以優先錄取,考生須在注冊入學開始10天前,將有關證書的復印件報我校審核。
(1)榮獲校級以上(含校級)的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考生優先錄取;
(2)在體育、藝術方面有特長的考生和在學科競賽、創新創造方面有專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現的,經所在中學推薦蓋章并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考生。
(4)有其他突出才能,經所在中學推薦蓋章并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考生。
(5)單科文化成績優秀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B以上的考生優先錄取。
申請優先錄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四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教財[2006]2號)。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院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詳見《沙洲職業工學院學生手冊》(https://zs.szit.edu.cn/website/xsrx/)。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郵政編碼:215600
招生咨詢電話: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傳真:0512-58251098
電子信箱:zhouli8481@126.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2-56730023
招生監督郵箱:762953518@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szit.edu.cn/website/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沙洲職業工學院
2020年6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江蘇省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沙洲職業工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288,學校在江蘇省的代碼以江蘇省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沙洲職業工學院創建于1984年,坐落于蘇州張家港市。環境生態秀美,教學設施先進,師資力量雄厚,食宿條件優越。設有建筑、紡織、機電、電子信息、經濟管理、基礎科學、思政教研7個系部40多個專業。篤行“勤奮、求實、開拓、進取”校訓。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省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沙洲職業工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沙洲職業工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沙洲職業工學院學生處招生辦。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江蘇省各地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江蘇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江蘇省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將根據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江蘇省普高注冊考生的錄取采用“先分數、后等級”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普高注冊考生的錄取原則:考生在規定時間點,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申請注冊我校。共分兩輪進行,每輪均遵照“考生申請、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三個過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優先滿足考生申請意愿,分數優先,同分情況下輔助分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按等級高者優先”的辦法,對申請考生進行擇優審核。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以優先錄取,考生須在注冊入學開始10天前,將有關證書的復印件報我校審核。
(1)榮獲校級以上(含校級)的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考生優先錄取;
(2)在體育、藝術方面有特長的考生和在學科競賽、創新創造方面有專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現的,經所在中學推薦蓋章并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考生。
(4)有其他突出才能,經所在中學推薦蓋章并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認定的考生。
(5)單科文化成績優秀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B以上的考生優先錄取。
申請優先錄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四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教財[2006]2號)。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院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詳見《沙洲職業工學院學生手冊》(https://zs.szit.edu.cn/website/xsrx/)。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福新路1號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郵政編碼:215600
招生咨詢電話: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傳真:0512-58251098
電子信箱:zhouli8481@126.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2-56730023
招生監督郵箱:762953518@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szit.edu.cn/website/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沙洲職業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沙洲職業工學院
2020年6月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江蘇
時間:2025-05-12 19:0:41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江蘇
時間:2025-05-12 05:0:02南昌師范學院江蘇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12 02:0:55新疆大學江蘇錄取分數線及
時間:2025-05-11 1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