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按照閩價費〔2015〕488號文件規定,繳交報名考試費105元/生。
5.符合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詳見閩教考〔2015〕10號文件)的考生須進行資格申報,經審核、公示通過后,方可享受相關照顧政策。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報考類別、考試科目及考試安排
(一)報考類別
福建省高職招考按報考對象不同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中職生考試)兩大類。面向高中生考試的報考和錄取均不分文理等科類;面向中職生考試分為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考生報考時只能選報其中一個類別,在錄取時按照相應類別錄取。
(二)考試科目
1.面向高中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滿分為150分,總分為6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2.面向中職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等4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00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理論知識約200分、操作技能知識約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生須按報考類別參加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報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須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12月份組織的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其中報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考試;考試的內容、形式和要求與普通高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相同;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高職招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基礎知識成績。
3.報考本科院校的中職生在錄取前還須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擬集中在福州、廈門兩地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
4.考生可登錄省考試院網站“綜合信息-考綱試卷”欄目,下載查閱我省高職招考各科目(不含中職生報考本科的職業技能測試及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基礎知識)的考試大綱。
(三)考試安排
1.福建省高職招考定于1月17日-18日舉行(具體詳見附件)。考生準考證號采用
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福建
時間:2025-05-13 20:0:35湘潭大學福建錄取分數線及
時間:2025-05-13 20:0:22華東師范大學福建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12 21:0:15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福
時間:2025-05-12 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