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志愿填報設置及時間
北京本科志愿填報時間:6月25日8時至29日20時;專科志愿填報時間:7月25日8時至7月26日20時。
考生要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招生政策規定后,按規定時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依據《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志愿分本、專科按錄取批次順序填報。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設置:本科招生高校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三個批次,并按順序依次錄取。
本科提前批設置A、B、C三段,并按順序依次錄取,每段均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高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原則上在B段錄取;“農村專項計劃”在C段錄取。
本科一、二批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報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報10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個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考生填報時須注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本科提前批B
段不設“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愿,考生可填報1所志愿高校,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之后本科一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志愿中,方能享受相關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二)專科志愿
1.志愿設置:專科招生高校按專科提前批、專科普通批兩個批次依次錄取。專科提前批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專科普通批為平行志愿,設置20個志愿高校,每個志愿高校設置1個志愿專業。
(三)征集志愿
錄取期間,按考生已填報志愿錄取結束時,如當前批次高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征集考生志愿。
1.志愿設置:本科提前批A段(B、C兩段不設置征集志愿)、專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設置5個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設置6個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個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專科普通批征集志愿為平行志愿,設置10個志愿高校,每個志愿高校設置1個志愿專業。考生填報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時須同時注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2.填報時間:各批次征集志愿填報及錄取在下一批次錄取開始前進行。錄取期間,各批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發布。
考生須妥善保管志愿填報系統登錄密碼,切記不要泄露。志愿填報時間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地區排名 | 學校名稱 | 全國排名 | 類型 |
1 | 北京大學 | 1 | 綜合 |
2 | 清華大學 | 2 | 理工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5 | 綜合 |
4 | 北京師范大學 | 19 | 師范 |
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24 | 理工 |
6 | 北京理工大學 | 29 | 理工 |
7 | 中國農業大學 | 33 | 農林 |
8 | 北京交通大學 | 40 | 理工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47 | 理工 |
10 | 北京協和醫學院 | 56 | 醫藥 |
11 | 北京郵電大學 | 59 | 理工 |
12 | 北京化工大學 | 61 | 理工 |
13 | 中國政法大學 | 65 | 政法 |
14 | 首都師范大學 | 75 | 師范 |
15 | 中央民族大學 | 80 | 民族 |
16 | 北京工業大學 | 82 | 理工 |
17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91 | 財經 |
18 | 北京林業大學 | 93 | 農林 |
19 | 中央財經大學 | 99 | 財經 |
20 | 首都醫科大學 | 100 | 醫藥 |
21 | 華北電力大學 | 108 | 理工 |
22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115 | 醫藥 |
23 |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 116 | 理工 |
24 | 北京語言大學 | 132 | 語言 |
25 |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 143 | 理工 |
26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170 | 財經 |
27 |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 194 | 理工 |
28 | 北京工商大學 | 204 | 財經 |
29 | 北京建筑大學 | 280 | 理工 |
30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 299 | 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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