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播報
誓詞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入警誓詞
我宣誓:我志愿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獻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堅決做到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矢志不渝做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努力奮斗!
司法行政機關(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入警誓詞
我宣誓:我志愿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獻身于崇高的司法行政事業,堅決做到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矢志不渝做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努力奮斗!
第二章 播報
宣誓
第四條 宣誓,是公安民警對自己肩負的神圣職責和光榮使命的承諾和保證。新錄用的公安民警必須進行宣誓。
第五條 宣誓的誓詞
我宣誓:我志愿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我保證忠于中國共產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保守秘密;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愿獻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司法行政)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斗!
第六條 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新錄用的公安民警,應當在初任培訓合格后,上崗前由所在單位或者培訓學校組織宣誓。
(二)宣誓前,公安機關領導人員應當對宣誓人進行人民警察性質、宗旨、任務、紀律、作風等教育。
(三)宣誓場地應當懸掛警徽。
(四)參加宣誓人員應當莊重嚴肅、著裝整齊、警容嚴整。
誓詞修訂
2021年11月,公安部組織對《人民警察入警誓詞》進行了修訂,形成并公布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誓詞》。誓詞全文為:“我是中國人民警察,我宣誓: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矢志獻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而英勇奮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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