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軍校招收高中畢業生和高校招收國防生錄取工作,在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協助下,由軍校(高校)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共同實施。
今年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期間,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派出聯絡員,在錄取現場協助做好軍校和高校國防生錄取工作。招生軍校(高校)要做好錄取前的準備工作,錄取期間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確保聯絡暢通。錄取過程中的問題一般應通過網絡、電話或傳真溝通交流,招生軍校(高校)也可通過省軍區招生辦公室進行相關聯絡。
軍校和高校國防生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軍校或國防生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軍檢合格考生名單,依據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區分性別及指揮類、非指揮類,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考生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考生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檔。報考軍校或高校國防生的考生,其政治考核、軍檢結論共享。招生軍校(或高校)根據政治考核、軍檢情況、高考成績及專業要求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軍校(或高校)負責處理。當符合投檔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不足時,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公開征集志愿,對上線合格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提前批未被軍校或高校國防生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批次高校錄取。按照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通知規定,招生軍校(高校)嚴禁在全軍統一的招生章程規定外附加錄取條件,嚴禁無政策依據淘汰高分考生,嚴禁點招和違規調整招生計劃。
投檔錄取過程中,招生院校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考生退檔意見不一致時,由招生院校填寫《退檔申請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復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招生軍校(高校)在錄取過程中應及時上傳、下載相關數據,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工作。超過規定錄取時間的,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后,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投檔范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代為錄取。
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的錄取考生,招生軍校(高校)要填寫《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束3日內寄發給考生本人。軍校錄取考生的《入學批準書》由軍校所在大單位招生辦,依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考生錄取名冊,加蓋公章后寄發相關軍校。
被錄取考生的中學檔案由本人按相關規定自行攜帶。《政治考核表》、《面試表》、《軍檢表》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錄取名單,統一郵寄至相關院校。錄取結束1周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教育部規定的數據庫格式,向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軍校和高校國防生錄取考生報名數據庫、錄取數據庫及錄取考生名冊。錄取考生名冊需加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專用印章。
新生入學3個月內,由招生軍校(高校)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并完成新生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對因復審復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學資格的,相關軍校(高校)要及時通知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對院校身體復查結果有異議的,交由指定的院校駐地醫院進行復檢,按照《關于做好退兵復檢終級鑒定工作的通知》(參動〔2006〕153號)執行,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對政治復審或身體復查不合格的考生,錄取為軍校的,排除弄虛作假的可能后,如符合高校錄取條件,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有關高校同意后,安排改錄高校;錄取為高校國防生的,取消國防生資格,由相關高校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安排。被高校國防生錄取的考生,經入校復審復查合格,簽訂國防生協議,確定為國防生。
聯系人: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張明坤
電話:0531-81916021(地)
山東省軍區司令部寇耕晨
電話:0531-51627122(地)
0421-627122(軍)
山東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周躍東
電話:0531-85123545(地)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山東錄取
時間:2025-05-16 20:0:19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山東
時間:2025-05-16 20:0:43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本
時間:2025-05-16 13:0:57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
時間:2025-05-16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