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醫療待遇
受到事故傷害至被認定為工傷前發生的救治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藥品目錄和工傷住院服務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銷。治療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各承擔50%。
2.工傷生活護理費
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的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類,每月分別為2149元、1719元、1289元[詳見本文參考資料1]。
3.工傷傷殘待遇
已評定傷殘等級的,可以按月領取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為:一級傷殘140元;二級傷殘130元;三級傷殘120元;四級傷殘110元;五級傷殘90元;六級傷殘80元;七級傷殘60元;八級傷殘50元;九級傷殘40元;十級傷殘30元[詳見本文參考資料2]。
除了傷殘補助金以外,還可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如下:五級傷殘的為18個月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的為16個月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的為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的為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的為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的為7個月本人工資。
二、長春工傷認定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長春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流程
1.報銷費用申請流程
(1)報銷所需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住院治療的提供住院治療費的收據、病歷和費用明細清單,門診治療的用藥處方及處置單(檢查報告單),由于交通事故導致傷害的,需提供交通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調解賠償協議書,由第三者導致傷害的,需提供侵權人賠償責任書。
(2)流程
①大家因工受傷后,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應該先由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擬認定工傷治療相關手續。
②定點醫院在接到擬認定工傷治療通知單之后,可以按照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接收治療受傷職工。
③職工出院時,定點醫院實行記賬管理,然后單位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去長春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相關機構會按規定與用人單位、定點醫院審核結算相關費用。
2.報銷費用領取流程
(1)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等級和生活護理等級后,用人單位可以憑1-10級傷殘職工勞動能力等級鑒定表申請領取傷殘待遇
(2)然后大家就去單位領取工傷傷殘待遇,經本人同意簽字的,可以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生活護理費的申請,
(3)1-4級傷殘職工領取傷殘待遇時還需要填寫《長春市工傷職工領取傷殘津貼及生活護理費申報核定表》
四、長春工傷保險繳納費率
長春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以此確定各個行業的基準費率,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屬于一類行業的參保單位不實行浮動費率;屬于二類、三類行業的參保單位實行浮動費率,但首次繳費按所屬行業基準費率確定。
在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支繳率和工傷發生率等因素,確定用人單位本年度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二、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以用人單位現費率為基礎進行浮動。
(1)上浮第一檔到現費率的120%;
(2)上浮第二檔到現費率的150%;
(3)上浮第三檔到現費率的200%;
(4)下浮第一檔到現費率的80%;
(5)下浮第二檔到現費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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